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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宗罪(全) 十宗罪4_第三卷 行為藝術_第十五章 變態詩人(2/4)

蜘蛛/ 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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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明和馬克一見如故,成了朋友。他們都有點神經質,都強烈的想要表達自己的思想,兩個人滔滔不絕,以為對方在傾聽,其實只是自言自語。從傍晚到深夜,他們在拉麵館不停的說話。拉麵館有個女工,叫阿茹,和馬克以前同在樹脂工藝品廠打工,礙於情面,並沒有趕他們。兩個人直到凌晨才醉醺醺的離開拉麵館,馬克說:等我有了錢,就開一個陶藝館。

劉明說:我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是早晚的事,我很可能拒絕領獎,有了錢,我還是寫詩。

此後一段時間,劉明和馬克又在街頭相遇過幾次,劉明每次都要馬克答應把他做成琥珀。馬克拒絕,他表示自己是個一言九鼎的人,答應了就會做到,不可能等劉明老死之後再將其做成琥珀,因為那是很多年之後的事。

劉明越來越窮困潦倒,那段時間,他搬了幾次家,每次都因沒錢房租被房東趕走。

人們在街頭見到劉明都到很驚訝,這是一個餓死詩人的時代,很多人都說不出五個以上現在還活著的詩人。劉明的詩有的晦澀難懂,有的幼稚可笑,有的汙言穢語……但是那些描寫天,愛與光明的詩句是那麼美,那麼的打動人心。

他過的像鬼火一樣卻企圖照亮全人類。

一位中文系大學生看到他衣服上刷的“諾貝爾文學獎得主”,上前與他合影,但拒絕買書。

一位神科醫師駐足觀看了劉明的詩,詢問了他一些事情,留下一句評語:緊急救治,刻不容緩。

那一年,瑞典文學院沒有宣佈他獲得諾貝爾文學獎,他在出租屋裡,抱著自己的詩集難過的哭了起來。從此,王府井書店多了一個鬼鬼祟祟的人,他不偷書,只是趁人不注意在書裡貼上一張不乾膠沾紙,在海明威和誇西莫多的作品之間,以及艾略

特和索爾仁尼琴之間,都有他貼上去的一首小詩。

書店工作人員把他請了出去,理由是“亂丟垃圾”。

垃圾——別人這麼稱呼他的作品。

劉明是那麼迫切的需要讀者的傾聽,所以他在夜裡持刀劫持了一個女孩,把女孩威到牆角,唸完一首詩後,他表示抱歉,說自己實在找不到一個讀者。為此,他付出了拘留幾天罰款五百元的代價。

劉明身無分文,一連幾天都沒有找到工作,他總是做一段時間的油漆工,或者保潔員,賺到一些錢後再去街頭簽名售書。

那天晚上,劉明拖著疲憊的身體,走進路邊的一家拉麵館,劉明和馬克曾經在這個麵館裡吃過飯。他在角落裡坐下,點了一碗麵,又要了兩瓶啤酒。牆上貼著圖文並茂的菜單,最貴的是手抓羊和大盤雞,他兜裡沒有一分錢,卻對店夥計說:

我要一個手抓羊,還有大盤雞,你們這裡最貴的菜,還有啥?

店夥計介紹說:酸辣牛排,烤魚。

劉明說:這個也要。

店夥計滿腹狐疑,心想:你能吃的完嗎。

劉明嘆了口氣,他沒有錢,他想的是——吃飽再說。

那些菜很快就端上來了,傳菜女工阿茹認出了劉明——畢竟,劉明穿的那件刷有標語的牛仔服令人印象深刻。阿茹和劉明閒聊了幾句,談起馬克,阿茹說馬克前些天滾著大球被車撞了,車跑了,馬克並沒有受傷。

一個小孩子走過來,抱住劉明的大腿,抬起頭,仰著小臉,氣的喊道:爸爸。

劉明笑了,心中一陣溫暖,摸了摸孩子的頭。

阿茹說:細娃兒,喊叔叔,他可不是你爸爸。

阿茹告訴劉明,細娃兒是從老家帶來的私生子,親生爸爸並不認這個孩子,現在可能在新疆種棉花,本找不到人。阿茹抱怨自己薪水微薄,給兒子買粉都買不起,有時很想找個好人家把孩子送出去。

店外夜闌珊,華燈初上。

劉明酒足飯飽,他問阿茹,能不能先欠著飯錢,或者掛在馬克的賬上。

阿茹搖了搖頭,驚訝的說道:你吃白食啊。

劉明把手指按在嘴上說,噓。他調整帶的鬆緊,站起來慢悠悠的走了幾步,猛的掀開拉麵館的塑料門簾,撒腿就跑。阿茹大喊起來,店夥計和店老闆從裡面衝出來,追了四條街,才氣吁吁的把劉明按倒在地。

店夥計想要打劉明,店老闆卻阻止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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